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发布一个新的预报,应当理解为自动取消以前所发布的同类的、同一地点的、同一有效时段或者其中一部分(或该时刻)的任何预报。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