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航空天气预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航空天气预报是组织和实施飞行的重要依据。由于气象要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多变性和预报技术上的限制,以及某些要素定义的局限性,预报中任何要素的具体数值应当理解为在该预报时段内(或该时刻)该要素最可能的值,预报中某一要素出现或者变化的时间应当理解为最可能的时间。 第一节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