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十章 飞行气象情报 第二节 对通信条件的要求 第九十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九十四条 第十章 飞行气象情报 第二节 对通信条件的要求 第九十四条 飞行气象情报通过航空固定电信网、对空气象广播、地空数据链、图文传真、计算机网络、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等方式进行传递。 第九十三条 目录 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