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三章 航空气象观测 第一节 机场观测 第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1990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航空气象观测 第一节 机场观测 第十九条 定时或不定时机场气象观测项目: 地面风(向、速、最大)、能见度、跑道视程、天气现象、云(量、状、高)、气温、露点、气压(QNH、QFE)和补充情报。 根据需要还应进行降水量、积雪深度、最高(低)气温或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