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二章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199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客票 第五条 客票是客票上所列承运人和旅客之间航空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承运人只向持有由承运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填开的客票的旅客提供运输。客票中的合同条件是运输… 第六条 客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七条 承运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每一旅客单独填开客票。 第八条 客票不得转让。客票不是由有权乘机或者退票的人出示的,承运人可依规定向出示该客票的人提供运输或者退款。承运人对原客票有权乘机或者退票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客票不得涂改。涂改后的客票无效。 第十条 客票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客票全部未使用的,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第十一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旅客未能在客票有效期内旅行的,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延长旅客的客票有效期: 第十二条 旅客定座时,由于承运人未提供该航班座位,使持有正常票价客票的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旅行,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延长该旅客的客票有效期。 第十三条 旅客在旅途中患病,不能如期完成预定旅行的,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延长该旅客及其陪同人员的客票有效期。 第十四条 客票全部或者部分遗失或者残损,或者旅客出示的客票未包括所有未使用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出票承运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可在旅客提供该航班的有效客票确已填开的满意证明后,在…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