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第三次修订《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1年) (2)
(2) 计及有效的固有或人为速度警告发出后驾驶员作出反应的时间,必须表明在下述条件下能够恢复到正常的姿态,并且速度降低到VMO/MMO:
(i)不需要特别大的驾驶杆力或特殊的技巧;
(ii)不超过VD/MD,VDF/MDF及各种结构限制;
(iii)不出现会削弱驾驶员判读仪表或操纵飞机恢复正常的能力的抖振。
(i)不需要特别大的驾驶杆力或特殊的技巧;
(ii)不超过VD/MD,VDF/MDF及各种结构限制;
(iii)不出现会削弱驾驶员判读仪表或操纵飞机恢复正常的能力的抖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