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