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06年) 第五章 航班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航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航空市场出现运力急剧增减,并对行业市场造成重大混乱,或机场保障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以及国家对相关空域另有使用要求的紧急情况下,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在全国部分地区或者某些机场或航线上采取临时管理措施,对空运企业提出的加班申请实施核准,或发布在某一时段禁止经营加班往返至某一地区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