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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仪表着陆系统Ⅱ类运行规定(199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安全保卫和消防救援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机场控制区周边必须修建符合《民用机场安全设施标准》的周边围栏,内侧修建3.5米宽的巡场路。跑道端侧围栏应修建应急消防救援通道口(其宽度能通过主力消防车),道口外至近距导航台范围内应修建供消防车辆行驶的简易道路;

飞行区(特别是跑道端侧)要有充分的水源(即管道消防拴供水、水池、天然池塘或大型水车等)以保证场区内或邻近地区在扑救航空器火灾时能不间断地供水;

机场消防装备、设备器材和灭火药剂的配备,必须符合机场救援等级标准;

机场安全保卫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无线电通信装备;

进入机场区活动的车辆必须配备与塔台联络的无线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