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第三章 任务分工 第十一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行使组委会职责,开展以下工作并将相关事项报请组委会批准: 第十二条 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举办森林旅游节的相关具体工作,主要是: 第十三条 执委会及其办公室接受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为举办森林旅游节提供基础保障,主要任务是: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第十五条 其他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计划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