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14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14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的规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的规定为准。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引用法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