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 第五章 国内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 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国内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五条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应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组成。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