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十八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