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88年) 第二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8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审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庭可以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向专家咨询或者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专家和鉴定人可以是中国或者外国的机构或公民。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