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作好产品真假鉴别工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