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七章 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七章 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办理纪检事项的纪检干部存在可能影响事项公正处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