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七章 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队伍建设和监督 第五十一条 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问题报告制度,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纪检干部发现审查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