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派驻机构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加强对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
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情况和问题。
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履行监督责任。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
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