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