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7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非党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非党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