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