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条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三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听取、讨论和批准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其他机关的报告。 决定和修改党的纲领与党章。 决定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