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第六章 县或市的组织 (25) 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25) 第六章 县或市的组织 (25) (原件缺):县委员会所在的城市,不设市委员会,其工作直接由县委员会指导,城市的组织可分为城区,领导城区工作者为城市委员会。 (24) 目录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