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1928年) (5)

(5) 党员迁移:党员由这一个组织迁至别一个组织的工作范围内(区域内)时,应转入其所在地之组织中,去作为这一个组织之一员。党员由这一组织转别一组织及一国移至他国的一切手续,须按照中央颁布的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