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一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定工作,促进保险行政立法的程序化和科学化,提高规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中国保监会为行使国务院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以保监会令形式颁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规章一般称为“规定”、“办法”。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称为“规定”。 第四条 规章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修改、解释以及废止。 第五条 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规范行政行为,并应当符合精简、统一… 第六条 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