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应当加强对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