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