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授权,对公民、保险机构、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