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