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0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01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办法与《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以《行政复议法》为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