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7年) 第四章 处罚 第四节 处罚决定 第七十三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七十三条 第四章 处罚 第四节 处罚决定 第七十三条 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