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并依法充分收集证据。

行政处罚立案以前依法调查获取的证明材料符合行政处罚证据要求的,可以直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