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五章 执行 第七十九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七十九条 第五章 执行 第七十九条 罚没款及没收物品的变价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