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保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出国(境)实习、进修、攻读学位等培训项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