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2013年) 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2013年) 二、 二、 将第三条修改为:“保险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