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保险监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