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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监管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保险保障基金新选定的固定期限存款银行,应向保监会申请核准;在已存款银行内新开立账户,应在开户后3个工作日内报保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