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2004年) 第十八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管理部工作规则(200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机构部主办的内部信息刊物由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签发。信息素材的收集、选定和整理,由承办处室提出意见报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编辑和印发。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