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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年) 五、

五、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重大关联交易和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于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交易协议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保险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进行披露。

保险公司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对2013年至2015年1季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排查,并向保监会上报关联交易总体报告及统计表。对关联交易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类关联交易。自2015年2季度起,保险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向保监会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