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 (二)
(二) 保险公司自评估(8月-9月)
保险公司应当对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表》(见附件),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地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开展自评估,并撰写自评估报告。
保险公司应当对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表》(见附件),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地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目标与工具、保险风险管理能力、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管理能力、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开展自评估,并撰写自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