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2017年) 保险监管机构: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归口管理部门,会同保监会有关部门搭建统一的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建立提示信息库,发布全国性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组织、协调、督导行业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各保监局根据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统一部署,将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发布区域性消费风险提示,组织、协调、督导辖区内消费风险提示工作。
保险监管机构: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是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归口管理部门,会同保监会有关部门搭建统一的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建立提示信息库,发布全国性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组织、协调、督导行业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各保监局根据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统一部署,将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发布区域性消费风险提示,组织、协调、督导辖区内消费风险提示工作。
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性消费风险提示,研究制定保险机构消费风险提示行业标准,开展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培训、交流、宣传等。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开展中介领域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研究制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消费风险提示行业标准等。
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认真履行消费风险提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费风险提示相关制度和流程,把消费风险提示工作融入日常经营、合规管理、消费者服务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