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五)

(五) 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做好消费风险提示工作制度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保监会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把消费风险提示作为部门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做好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保监局要落实好辖区消费风险提示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区域性消费风险提示发布工作。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组织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行业性消费风险提示工作。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履行好消费风险提示工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