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2016年) 四、 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2016年) 四、 四、 完善精准扶贫保险支持保障措施 (十三) 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要充分认识保险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把运用保险工具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鼓励各地… (十四) 加强保险与扶贫政策的协调配合。各地扶贫办应将保险纳入扶贫规划及政策体系,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 (十五) 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相互制保险试点。支持现有保险机构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下延机构和开办扶贫保险业务,对上述机构优先予以审批… (十六) 健全保险行业参与机制。设立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设立中国保险业扶贫公益基金,… (十七) 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强化贫困地区保险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保障贫困地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贫困地区保险消费者需求特点,综合运用多种媒体、保险机构网点以及村镇…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