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2016年) 三、 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二) 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2016年) (十二) 三、 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二) 鼓励保险资金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可带动农户脱贫、吸引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各级政府建立的扶贫产业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 (十一)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