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章 服务请求人与服务事项 第六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服务请求人与服务事项 第六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事项范围包括: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国际服务贸易; 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对外劳务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 境外投资; 境外其他商务活动。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事项不包括外交领事管辖的事项。 第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