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章 服务请求的处理 第十八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服务请求的处理 第十八条 对于请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的,投诉服务中心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