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服务请求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投诉服务中心提出相关服务需求:

登陆12335.mofcom.gov.cn;

拨打投诉服务中心热线12335;

发送传真,号码12335;

邮寄信函;

来访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