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九条提出的听证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始听证前,听证申请人可以书面提出撤回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 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得再次就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提出听证申请。 第四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