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四节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 第三十九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 第四十条 听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法律事务部门组织,按照下列程序公开举行: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九条提出的听证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始听证前,听证申请人可以书面提出撤回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