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制作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按规定在办公场所、互联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及其适用范围、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决定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接受方式和接受地址、办理基本流程和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审批结果和送达方式、收费依据、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说明、解释,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